YEST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"公司")高度重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并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公司通过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,向用户说明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、收集及使用目的、保有及使用期限、销毁程序及方法等,
并竭尽全力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。
公司在咨询登记、招聘应聘、来访登记等各项服务使用过程中,可能收集以下个人信息。
个人信息通过用户在网站内咨询/登记表单中直接输入的方式收集。
公司在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,原则上将立即销毁相关信息。
但依据相关法令需要保存的情况下,
公司将按照相关法令规定的期限保管会员信息,具体如下。
| 保存项目 | 保存依据 | 保存期限 |
|---|---|---|
| 合同或撤回认购等相关记录 | 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 | 5年 |
|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相关记录 | 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 | 3年 |
| 网站访问记录(接入日志) | 《通信秘密保护法》 | 3个月 |
用户的个人信息原则上在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立即销毁。
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,
将采用无法恢复记录的技术方法进行删除;以纸质文件记录、保存的个人信息,将通过粉碎或焚烧方式销毁。
公司原则上不向外部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。
但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,或依据法令规定的情况除外。
公司为提升服务质量,可能将部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,此时将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
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所需的相关事项。
用户可随时对公司保有的本人个人信息要求查阅、更正、删除、停止处理。
相关权利可通过书面、电话、
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申请,公司将在收到申请后立即采取必要措施。
公司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,采取以下措施。
公司为统筹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,并妥善处理信息主体的投诉及损害救济,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。
| 分类 |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|
|---|---|
| 所属·职位 | YEST株式会社 经营支援团队 |
| 联系方式 | Tel. 031-612-3333 | Email. yest@yest.co.kr |
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如有内容的增加、删除及修改,公司将在修订生效前至少7天通过网站公告事项进行告知。
公告日期:2026年7月14日
施行日期:2026年7月21日